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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惡劣天氣上課安排
     
    這指引列明颱風1或暴雨警告期間,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及香港知專設計學院(下稱"學院")的上課及考試安排。

     

    颱風

    颱風襲港期間,安排大致如下:

     


    颱風信號
     

    安排事宜
    一號颱風信號 照常上課
    三號颱風信號 照常上課
    (a) 上午六時十五分懸掛或仍然生效
    (b) 上課/ 考試*期間懸掛
    八號預警2/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:  
    (a) 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懸掛或仍然生效 上午停課(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*)
    (b) 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懸掛或仍然生效 下午停課(即取消在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六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*)
    (c) 下午四時或以後懸掛或仍然生效 晚上停課(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以後的課堂或考試*)
    (d) 上課/ 考試*期間懸掛 即時終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或考試*
    (e) 考試*開始前懸掛 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*將會延期
    改掛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或除下所有颱風信號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,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考試*

     


    *考試指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香港知專設計學院校內考試。

     1. 「颱風」亦指「熱帶氣旋」。
    2. 在上課時間內颱風襲港,如香港天文台在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前兩個小時內會發出預警(即八號預警)。

     

     
    暴雨

    香港天文台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期間,安排大致如下:

     


    暴雨
     

    安排事宜
    黃色暴雨警告 照常上課
    紅色黑色暴雨警告 全日停課
    (a) 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上午停課(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*)
    (b) 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下午停課(即取消在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六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*)
    (c) 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 晚上停課(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以後的課堂或考試*)
    (d) 上課/ 考試*期間發出 所有課堂或考試*(在戶外舉行者除外)應繼續進行。在課堂或考試*結束時,若已到放學時間,而紅色/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,則會在安全情況下才讓學生回家。

    注意:若由於上課時間表安排的差異,學生當時尚未返抵學校/ 中心,應留在家中或在安全地方暫避。如課堂或考試*在戶外舉行,在場負責的教職員會即時終止活動,並安排所有學生在安全地方暫避。
    (e) 考試*開始前發出 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*將會延期
    改發黃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取消所有信號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,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考試*

     


    *考試指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香港知專設計學院校內考試。

     
     


    職業訓練局宣布停課復課及延期如期考試

    颱風或暴雨警告期間,有關停課╱復課及延期╱如期考試的公布,將會上載本局網頁(www.vtc.edu.hk)。

    颱風信號或暴雨警告除下後,學生和家長應考慮當時個別地區的天氣、路面、斜坡及交通情況,自行決定應否回校上課或考試。住所偏遠的學生在這些情況下遲到,將不會受到處分。


    職業訓練局

    2012年9月